2004年11月9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只是卖卖老鼠药 没想也会进班房
叶建松

  宋汝聪万万没有想到,自己只是卖卖老鼠药,竟也会被判坐牢。
  宋汝聪是临海市桃渚镇上塘村农民,经常在市场摆摊出售老鼠药。去年11月23日,临海市公安局桃渚派出所民警在集市日检查中,现场查获正在贩卖鼠药的宋汝聪,并在宋的家中收缴白色粉末状剧毒鼠药232克。经浙江省农药检定管理所鉴定,送检样品中检出毒鼠强。同年12月12日宋汝聪被逮捕。
  经查,2003年3月,宋汝聪从湖北省武穴市某化工厂邮购得毒鼠强1500克,并将其中的750克转卖给三门县沿赤乡鼠药贩子李某。2003年7月18日,农业部、公安部等九部委联合发出《关于清查收缴毒鼠强等禁用剧毒杀鼠剂的通告》,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制造、买卖、运输、储存和使用、持有毒鼠强等国家禁用剧毒杀鼠剂。但2003年10月前,宋汝聪仍将毒鼠强拌粉制成鼠药,在临海桃渚、四岙及三门县泗淋的集市上摆摊出售,共售出了500余克,剩下部分存放在家中,未按有关通告要求上缴,直到被公安机关查获。
  宋汝聪储存国家禁用剧毒化学品毒鼠强,危害公共安全,其行为已构成储存危险物质罪,依照有关法律规定,日前,临海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宋汝聪有期徒刑3年。据悉,这是临海市因储存危险物质被判刑的第一人。(叶建松)